本文作者:小旺

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_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可以拉户口吗

小旺 06-03 31
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_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可以拉户口吗摘要: 没有户口本,又开不出户籍证明,怎么登记结婚?办理了结婚证户口没转到男方在当地需要办理暂住证吗?一个人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怎么办?没有户口本,又开不出户籍证明,怎么登记结婚?第一,明确...
  1. 没有户口本,又开不出户籍证明,怎么登记结婚?
  2. 办理了结婚证户口没转到男方在当地需要办理暂住证吗?
  3. 一个人没有户籍没有身份证怎么办?

没有户口本,又开不出户籍证明,怎么登记结婚

第一,明确你办理结婚登记的地方

女方户籍所在地登记,还是男方户籍所在地登记。第二,到当地人才市场调出个人的集体户口底页(户口底页效力等同于户口本)。第三,带齐结婚登记所需的其他资料,与结婚对象到登记处办理即可。

办理了结婚证户口没转到男方在当地需要办理暂住证吗?

办理暂住证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本人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并提交详细信息包括暂住事由、政治面貌、婚姻状况、服务处所、携带儿童、联系方式等等信息;

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_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可以拉户口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二)居住在居民家中的,提交户主的***或户口簿复印件;

(三)居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者矿山、工地、林场、船舶等场所的,应当提交单位或者雇主开具的居住证明;

(四)居住在出租房屋的,应当提交房屋出租人的身份证件或户口簿复印件或出租房屋代理卡。办理房屋出租的需提供房屋出租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联系方式、出租人房屋产权证明,出租房屋地址、面积、最大容纳人数;有代理人的还应***集出租房屋代理人姓名、公民身份号码、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

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_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可以拉户口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一个人没有户籍没有***怎么办?

一个人没有户籍没有***,应到所在地公安机关申请办理。一个人要是没有户籍和***属于黑户,这黑户在我国是寸步难行的,现在坐飞机,火车及住旅社都不行,读书和就业也不行,请你赶快到所在地公安户籍管理处申请办理吧,如果是丢失了***的,也尽快到公安机关申请补办。

快去办理。现在没有户籍没有***,可以说是没法生存的。上学就得要户籍证明,坐车就得要***,参加工作也得要***,结婚户口本***,去银行***,去医院***,人口普查户口本***……等等,离了户口本***,就没法生存了,除非呆在家里,永远出门。不好办理,打***热线电话,都能帮你解决。

一个小孩从母亲的肚子里生出来父亲在一个月内就应该把孩儿去民证局给把孩子的铭和户籍给报上。如这个孩子不上户籍,就是说等于托离社会了,是_一个社会黑人,沒有人管得着的人,小孩在成长过程中等于沒有了名,在这样的思想情况下生长出来的孩子,在路途中会走遍路,胜是会去走向犯罪的道路。沒有了户籍也给孩子办理不了***,沒有了***孩子上学、上幼儿园,外出门等好多不便的事,当下每个当父母的肯定不能让孩子落到这个情况、父母想尽一切办***给孩子去民证局办理好户籍在去公安局给孩子办好***的。这样父母的心情就沒有牵挂了,赞停写到这谢谢你们

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_没有办结婚证户口怎么在男方那里可以拉户口吗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抓紧时间去办理户籍和***呀!

题中这个没有户籍没有***的人应该不是成年人吧?否则的话,这一路的生长成长过程中怎么学习(入学是要有户籍的)怎么工作(工作是要有***的呀),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管理科室看看到底是哪里出了问题导致的没有户籍,没有***,抓紧时间解决吧!

《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 国办发〔2015〕96号》

二、依法为无户口人员登记常住户口

(一)不符合***生育政策的无户口人员。政策外生育、非婚生育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按照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政策,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申请随父落户的非婚生育无户口人员,需一并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

(二)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无户口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需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向拟落户地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无户口人员或者其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和父母一方的居民户口簿、结婚证或者非婚生育说明,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三)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当事人可以向民政部门申请按照规定办理收养登记,凭申领的《收养登记证》、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1999年4月1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决定》施行前,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未办理收养登记的,当事人可以按照规定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事实收养公证,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尚未办理户口登记的,可以凭事实收养公证书、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

(四)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户口被注销人员。被人民***依法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重新出现的人员,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凭人民***撤销宣告失踪(死亡)的生效判决书,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五)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农村地区因婚嫁被注销原籍户口的人员,经公安机关调查核实未在其他地方落户的,可以在原户口注销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后,符合现居住地落户条件的,可以办理户口迁移登记。

(六)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户口迁移证件遗失或者超过有效期限造成的无户口人员,可以向签发地公安机关申请补领、换领户口迁移证件,凭补领、换领的户口迁移证件办理户口迁移登记。不符合迁入地现行户口迁移政策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可以在原籍户口所在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其他人员可以在户口迁出地申请恢复常住户口登记

文章版权及转载声明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如转载内容涉及版权等问题,请联系邮箱:83115484@qq.com,我们会予以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www.srpdw.com/post/3253.html发布于 06-03

阅读
分享